我的账户
众联网校--重新引领学以致用!

重新引领学以致用!

亲爱的游客,欢迎!

已有账号,请

如尚未注册?

  • 客服电话

    点击咨询 在线客服

    GMT: 9:30-19:30

    咨询热线

    400-833-8788

    售后热线

    400-833-8788

  • 众联网校--重新引领学以致用!APP

    随时随地掌握行业动态

  • 官方微信

    扫描二维码

    关注众联网校--重新引领学以致用!微信公众号

2019中级考点汇编——应交税费的会计处理大合辑

发布人: 管理员

分享至:

发布时间: 2019-10-25 14:12:54

77018

0

《中级会计实务》---应交税费的会计处理大合辑

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考点汇编

《中级会计实务》---应交税费的会计处理大合辑

【知识点1】应交增值税

1.增值税的抵扣凭证

(1)增值税专用发票

(2)完税凭证

(3)收购免税农产品的收购凭证

2.一般纳税人的特殊会计处理

(1)购入免税农产品

借:材料采购 [收购免税农产品的按收购凭证金额乘以(1-扣除率)入账]

  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)(收购免税农产品的按收购凭证金额乘以扣除率扣税)

  贷:银行存款

(2)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

业务内容①将自产的、委托加工的物资和购买的物资用于分红
②将自产的、委托加工的物资和购买的物资用于对外投资
③将自产的、委托加工的物资和购买的物资用于捐赠
④将自产的、委托加工的物资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(如果是购买的则不予抵扣)
会计处理作正式销售处理
借:应付利润①
  长期股权投资②
  应付职工薪酬④
  贷: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
    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(销项税额)(按计税价计算销项税额)
同时结转成本:
借: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
  存货跌价准备
  贷:库存商品或原材料
如果涉及消费税的还需如下分录:
借:税金及附加
  贷:应交税费——应交消费税 
不作销售处理
当自产的、委托加工的和购买的物资用于捐赠时:
借:营业外支出
  存货跌价准备
  贷:库存商品(账面余额)
    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(销项税额)(按计税价计算销项税额)
        ——应交消费税(按计税价计算消费税额)

(3)进项税额不予抵扣的会计处理

业务范围

会计处理

①将购买的物资或接受的劳务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
②因管理不善损耗的存货所对应的进项税额
借:应付职工薪酬
  待处理财产损溢
  存货跌价准备
  贷:库存商品、原材料
    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转出)

3.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处理

【知识点2】应交消费税

1.一般会计处理

借:税金及附加

  贷:应交税费——应交消费税

2.特殊会计处理

(1)用应税消费品用于对外投资和其他非生产机构方面,此业务的本质就是增值税部分所讲的视同销售行为。

①借:长期股权投资

  贷: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

    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(销项税额)(按计税价计算销项税额)

②同时结转成本:

借: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

  存货跌价准备

  贷:库存商品或原材料

③计算应交消费税

借:税金及附加

  贷:应交税费——应交消费税

(2)用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时

借:在建工程

  存货跌价准备

  贷:库存商品(账面余额)

    应交税费——应交消费税

(按计税价计算消费税额)

(3)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

①如果收回后直接用于对外销售的
或用于非应税消费品的再加工再出售的
由受托方代交的消费税计入加工物资的成本:
借:委托加工物资
  贷: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
②如果收回后再加工应税消费品然后再出售的A.由受托方代交的消费税先计入“应交税费——应交消费税”的借方:
借:应交税费——应交消费税
  贷:银行存款
B.最终产品出售时,按总的应交消费税计入“应交税费——应交消费税”的贷方:
借:税金及附加
  贷:应交税费——应交消费税
C.最后,再补交其差额即可。
③受托方受托加工或翻新改制金银首饰,交纳消费税时借:税金及附加
  贷:应交税费——应交消费税

【知识点3】其他应交税费

税费种类

费用归属

资源税1.将应税资源作为产品销售时,资源税计入:税金及附加
2.将应税资源自产自用时,资源税计入:①生产成本②制造费用
3.收购未税矿产品时,代扣代缴的资源税计入:材料采购
土地增值税1.税金及附加(房地产企业)
2.固定资产清理(连同土地使用权一并清理房屋建筑物)
3.挤入“资产处置损益”(转让土地使用权)
房产税、车船税、印花税、土地使用税计入“税金及附加”
备注:只有“印花税”不通过“应交税费”。
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作为流转税的附加税计入“税金及附加”
耕地占用税在建工程
备注:不通过“应交税费”


新闻评论

关注我们
重新引领学以致用!

客服电话:400-833-8788

客服邮箱:wuhaiyu@zdhulian.com

GMT: 9:30-19:30

网站地图

Copyright © 2014-2024 众联网校-重新引领学以致用-广东众联万家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Inc. Powered by 广东众联万家教育科技有限公司,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号:粤B2-20220428

办学许可证号:教民144060470001859,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:GR201844008396,出版物零售许可证号:(粤)新出印证0712号,总部地址: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上路39号越秀可逸新势力5-6栋

营业执照 ICP备案号:粤ICP备15026417号

技术支持: 众联科技提供技术支持